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厅属预算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2017〕58号)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予以公开。
一、学校主要职责
我校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省属本科院校,占地824亩,校舍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5万余人、留学生50余名、继续教育学生6000余人。学校开设法学、政治学、教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英语)、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历史学、数学、化学、物理学、地理科学、工商管理学(会计学、旅游管理)、电气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公共管理类(地理资源管理)等学科;开展大专、本科学历教育及相关科学研究、继续教育、专业培训与学术交流。学校主要职责是培养高等学历师资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学校按照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使命要求,牢固树立“服务地方、引领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以建设“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层次、多学科,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大学”为办学目标,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党建及意识形态工作、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职责,加强师资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学校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学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省委“追赶超越”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学校教学工作会议、人才工作会议、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综合改革力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为重点,以硕士点学科建设申报为契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水平,努力实现各项发展建设目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主要工作任务有:1.攻坚克难,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全力做好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二是扎实做好硕士点学科建设与申报工作;三是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四是大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2.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教育教学改革,加强“一流专业”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提升高职人才培养质量。3.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人才强校战略。4.切实加强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努力提高服务社会水平。5.完善学生管理服务机制,提高学生教育质量。6.提高学校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建设美丽和谐校园。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三、学校人员情况说明
学校现有教职工1237人,其中专任教师800余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267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职工669人。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国家级优秀人才3人,入选陕西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人计划”“三秦人才”“科技新星”、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社科联等50余人,入选咸阳市第四批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科学技术拔尖人才、突出贡献专家、三五人才8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底,我校资产总值14.57亿,其中固定资产8.75亿元,流动资产2.34亿元,在建工程3.48亿元。房屋面积50.18万平方米,价值5.65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21亿元。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部门预算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和年度工作任务编制。部门预算总体绩效目标是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全面落实学校2017年度工作任务,切实为学校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质量培养,加强“一流专业”建设,强化教育教学管理,做好硕士点学科建设与申报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专项购置项目绩效目标主要是完成本专科学生的教学及实验实践等任务,为学科建设、教师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开发平台,增强交流合作,为地方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实训基地,努力提高服务社会水平;维修改造项目绩效目标主要是提高学校公共管理服务水平,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建设美丽和谐校园。
六、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为24032.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52.80万元,事业收入10820万元,其他收入60万元,上年实户资金余额4000万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为24032.80万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20992.80万元,专项业务费支出25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551.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08.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47.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5万元;专项业务费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80万元。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17年公共预算拨款9152.80万元,主要安排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225.5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902.2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57.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2.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7.58万元。
3.“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计3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7万元,公务接待费1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50万元。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计2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公务接待费9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预算3批次,共计18人;一般公务用车22辆。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总体上与上年持平。
4.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项目共计20项,涉及教学及实验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维修工程、商品服务性支出等类别,资金共计2432.76万元,具体项目名称及金额见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表(表12)。
七、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综合预算专项资金预算总计2524万元,涉及4大类,共20个项目。其中:出国出境经费1项,50万元;维修改造经费7项,计1615万元;专项购置经费9项,计665万元;履职专项业务经费3项,计194万元。
八、教育收费标准
我校执行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九、我校财务资产及学生资助等管理制度情况
1.学校财经委员会名单及议事规则
(1)财经委员会名单
学校财经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分管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由财务处、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监察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财经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处,负责日常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财务处处长兼任。
(2)议事规则
财经委员会采取工作会议方式研究、审议有关事项。每年召开财经委员会会议,审查校内综合财务预算、基本建设计划和财务年终决算。涉及其他重要财经事项,可根据议题情况和紧急程度,临时召开会议研究审议。财经委员会议题一般由办公室提出,主任审定。三名以上委员联名提议的议案,可由办公室报委员会主任同意后提交会议审议。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所作意见或建议,应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为有效。
(3)议事范围:对学校财务状况、财经政策以及财务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研究论证和审议。
2.学校财务管理有关制度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陕西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制度,为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学校特点,我校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咸阳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公务卡结算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一卡通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学院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3.学校资产管理有关制度
为加强资产管理,保证资产安全,我校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处置实施细则》《咸阳师范学院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章程》《咸阳师范学院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咸阳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4.学生资助工作有关制度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其制度化、规范化,我校制定了《咸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咸阳师范学院帮困助学基金章程》《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